200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通知 【字体: 】 

 

200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通知

作者:  文章来源:   时间:2009-6-4 15:48:10   阅读次数:3646

 

  1、报名对象及条件:
     仍按《浙江省实施<教师资格条例>细则(试行)(浙教人[2002]407)、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浙教资中心[2002]1)、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温教政[2002]19)的文件规定执行。
    2、报名时间:2009年6月19日至20日。
    3、报名办法:首考者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件,上交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,报名考务费48元/科次。续考者(补考者)凭准考证报名。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,可在下次考试时补考,补考前须按规定时间办理补考报名手续,交纳报名考务费。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和考试。
    4、报名地点:平阳县教育局招生办
    5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
    考试前一周到平阳县招生办领取准考证,考试通知单由考生本人在考试前周登录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网站(http://kszx.wzer.net)自行打印;考点统一设在温州市区;约11月底向考生发放成绩。
    6、报名者未参加过培训的均须参加培训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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