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阳县2009年下半年办理自考毕业手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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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9-11-11 8:41:22 阅读次数:698
我县定于2009年11月30日、12月1日办理自考毕业手续,请已完成专业计划全部课程的考生按时办理。毕业生材料交齐时间:12月3日。逾期不再办理。
一、 办理自考手续流程:
1、下载“ 毕业生申请登记表”
2、2009年11月30日、12月1日带毕业所需材料到平阳招生办办理自考毕业手续。录入信息, 领取“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”
3、按要求填写“毕业生登记申请表”于12月3日前交齐所有材料
二、毕业生材料有:
毕业生登记表、所有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、实践考核成绩、免考材料、转入材料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专科成绩证明(指本科考生与免考考生)、护理专科考生需出具中专(高中)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、PETS证书原件及准考证、NCRE证书原件、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。
毕业生申请登记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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